所谓公司吊销是指收回并注销,即吊销是指由有管辖权力的部门停止原来准许进行某项活动的对象停止该项活动并收回准许文本的执行过程,一般带有强制性。起因基本是由于该对象违背或违反了发放文本时的约定所致。本文为大家介绍公司吊销的相关事项。
什么情况下公司被吊销:
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主管机关可以根据情况分别给予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停业整顿、扣缴、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处罚:
(一)登记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者未经核准登记注册擅自开业的;
(二)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或者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
(三)不按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
(四)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或者出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
(五)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六)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
公司吊销转注销需要的资料:
1、《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
3、本年度汇算清缴报告
4、股东会确认的清算报告
5、公司注销报告
6、刊登公告的报纸
7、完税证明
8、开户许可证
9、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10、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1、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公司吊销转注销的流程:
(一)清算组备案
公司拟注销后,应成立清算组,办理公司清算注销事宜,并持相关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及备案申请书向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清算组备案申请,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核符合法定形式后,发放备案通知书予以备案。根据《公司法》183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实践中,关于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的组成,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常会要求全体股东作为清算组成员。
(二)注销公告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将清算事宜书面通知全体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根据公司规模和营业地域范围在我国或者公司注册登记地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发布注销公告。实践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告知哪些报纸符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
(三)税务注销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因此,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后,应在15日内向地税机关提交《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董事会决议以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等相关材料申请税务注销,经待审核后由地税机关向公司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核准注销地税登记事宜。公司可凭借此《税务事项通知书》前往国税机关办理国税的注销。
国税的注销应先前往国税窗口缴销发票,然后提交《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或者《清税申报表》、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地税机关出具的注销通知复印件、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或董事决议、《税款收款机注销登记表》或《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注销发行登记表》等材料,前往国税注销窗口办理注销事宜。
(四)工商注销
在税务注销办理完毕后,持准予核准注销税务登记的税务事项通知书、清算报告、相关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以及注销申请书等材料,向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注销申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文件齐全无误后,出具准予注销通知书。至此,营业执照吊销转注销手续办理完毕。
公司吊销未注销的后果:
1、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办法》31条规定,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名称三年之内不得使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57条规定,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
3、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也明文规定: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4、被吊销企业的出资人或有限公司的股东应依法履行组织清算的义务,拒不清算的,要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
5、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应当将营业执照公章、合同专用章等缴回原登记机关,拒不缴回的,属违反登记管理法规的行为,可以提请当地公安机关协助收缴。利用应收缴的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按无照经营论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文主要从公司吊销的定义、流程、资料、及后果方面进行了描述。若有公司吊销相关疑问可咨询小金为您解答。